2020年5月当月,全社会用电量109.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7%,环比4月增长0.53%。1至5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为540.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6%。预计全省外送43.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78%。
从产业用电来看,5月第一产业用电量0.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87%;第二产业用电量83.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3%;第三产业用电量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8%。1至5月,第一产业用电量3.7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比重为0.69%,同比增长31.68%;第二产业用电量406.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比重为75.31%,同比增长4.61%;第三产业用电量78.0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比重为14.44%,同比增长2.1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1.6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比重为9.56%,同比增长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