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2020年下半年炉内脱硫石灰石粉(80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5-20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2020年下半年炉内脱硫石灰石粉(80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1、#2机组脱硫用石灰石粉,运行过程中24小时不间断使用石灰石粉,投标人须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及时供货,确保石灰石粉料仓料位不能低于5米,确保烟气排放指标达标,不影响环保设备安全运行。
招标范围:石灰石粉规格:石灰石粉80目,氧化钙≥48%,碳酸钙≥85.71%,供货周期为180天,据实结算(预估量为15000吨),不做最低采购数量承诺。
供货期:计划开始供货日期2020年7月1 日,供货期180天,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石灰石粉生产的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有1项燃煤电厂脱硫石灰石粉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通过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5月20日9:00时起至2020年5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1日15时3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新汶新矿路2号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邮编:
271219
邮编:
102209
电话:
0538-7307136
电话:
17797255377
联系人:
付爱勤
联系人:
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