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兴电厂1号机组SCR脱硝催化剂再生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NZB2020-03-2003)
一、评标情况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宁波市北仑精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报价435.7040万元,质量:满足要求,交货期:满足要求。
(二)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宁波市北仑精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李家才,身份证号:420106196411255278。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宁波市北仑精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的资格能力条件:
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308952163C。
资质: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物代码:772-007-50);宁波市北仑精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提供了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00兆瓦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催化剂再生业绩7个:如华能玉环电厂2#/3#机催化剂再生项目、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5#机催化剂再生项目、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8#机催化剂宽温改性再生项目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异议投诉”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三、其他
本项目共有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3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了投标文件。
经评审,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为非联合体投标,且未提供招标文件专用资格条件中3.2.1要求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非联合体投标,提供了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专用资格条件中“3.2.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要求,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宁波市北仑精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
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于投标截止前,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已达到3家,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差距在合理范围内(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435.7040万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9.1200万元;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482.3490万元),且不存在低于成本价和高于项目单位概算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情况,本项目为有效标已形成有效竞争,剩余的1家可以继续评审。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如下: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宁波市北仑精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96.83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571-87007236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258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505
电子邮件:35093325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