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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供电电价优惠打折扣?山东德州已退还36户商家优惠费用

日期:2020-04-03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周树茂 郑秀程

国际电力网

2020
04/03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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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转供电 电价政策 供电公司

4月2日,为了减轻疫情对工商业户的影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提出,2月1日-6月30日,类别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的电力用户,电价一律打九五折,多收的电费要及时退还给用户。对于转供电的价格,《通知》中有明确规定:“不得高于每千瓦时0.8743元”。

位于德州市迎宾路与三八路交叉口的德州国际商贸城,有2000个铺位,用电类别是一般工商业,商户们从物业买电,这种供电方式被称为是转供电。但是这里的商户们并没有享受到价格优惠,电费“一直一块两毛五没变过”。

代收电费的德州国际商贸城物业公司表示,“电业局没有照顾我们”。当记者和商户找到了德州市国家电网时,得到商贸城已经电费打折了的回复。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侯成君表示,从现在开始到6月30号,转供电价格监管将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工作重点,类似问题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打通政策落地的堵点,使广大用户充分享受政策的红利。

4月3日上午,省市场监管局派出督导组赶赴德州,对曝光问题进行整改。“经检查,企业确实存在着不落实国家扶持电价政策的情况,我们已经责令整改,并退还多收的价款。随后,还要依法依规做出顶额处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局局长李冠博表示。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德州国际商贸城在3月8日开门营业,商户一直以来都是采用往电卡预交付电费的方式。有一些商户是年前就提前预交了电费,还有一部分商户是3月份开门营业之后预交的电费。

4月3日一早,物业公司梳理出从3月8日开始,预交电费的36户商户。并对这些商户按照疫情期间,转供电九五折八毛七的优惠,将多收的钱退还给商户。

上午十点,记者在物业公司看到,有不少商户来到物业办公室经过签字按手印之后完成退款。“开门的时候预交电费200块钱,刚刚收到通知让我上来退电费款。自疫情期间以来,商户根本不卖钱,这是国家的政策,我觉得挺好的。”德州国际商贸城商户马女士告诉记者。

德州国际商贸城招商部经理魏双双告诉记者,4月3日上午已经把3月份预交电费商户,多交的钱退出去了。从去年有一些已经交过电费的,没有使用完的,物业公司也会根据国家的政策,逐户的给商户开展退费。

下一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针对不同的行业转供电的主体,进行全范围的监管,清查,摸排的工作。

“在政策执行期间,就是2月1号到6月30号之间的转供电单位的违法行为,我们要做到依法,从严从快处置,顶格处罚。”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管理科科长王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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