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三期锅炉低负荷稳燃等离子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三期锅炉低负荷稳燃等离子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50153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菏泽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公司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三期锅炉低负荷稳燃等离子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家能源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三期#5、6炉低负荷稳燃等离子改造。本次改造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投标人根据本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负责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采购和供货、运输、现场保管、施工(含原有系统及设备的拆除)、改造工程总体安装、调试、消缺、试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与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
2.3工期:本工程是国家能源菏泽发电有限公司#5、#6炉B层锅炉等离子体点火及稳燃系统增层改造工程,#5机组计划在2020年3月1日至3月27日进行检修,#6机组计划在2020年9月1日至9月27日进行检修,单台机组工期控制在25天,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锅炉A级制造及以上许可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完成4台33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等离子改造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设备到货证明或业主表扬信,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认定以1.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不需要提供网站截图为证明文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0年04月01日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06日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联系人:陈娟
手机:13522550829 (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182
邮箱:chenjuan@dlzb.com
传真:010-52283967
QQ:3204129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