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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监办制定出台《福建省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实施办法》

日期:2008-09-11    来源:福州电监办  作者:福州电监办

国际电力网

2008
09/1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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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福州 电监办

    为有效实施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及时有效应对电力安全突发事件,福州电监办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华东区域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福建省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实施办法》。

    《办法》对福建省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类别内容、时间宽限和文本图表形式做了具体细致的规定,要求各电力企业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制订、落实安全信息报送责任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电力生产事故报表、电力安全生产日常信息、电力突发事件信息、自然灾害信息、节假日和重要保电期间安全生产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福州电监办将对电力安全信息的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统计、通报电力安全信息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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