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前,记者从渝北区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重庆渝北正式出台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用电优惠政策
除高耗能行业外,渝北区现执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单一制(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在计收其电费时,对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电力用户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电费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0%结算,4月1日至6月30日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对其他行业电力用户2月1日至6月30日电费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同时,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的各项政策,同步将电网降低的用电费用全部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截留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