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阶段性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3月24日,记者从泸州市发改委了解到,为了全力支持企业恢复生产,我市出台通知,着力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阶段性降低电费
从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企业外的所有工商业企业电费减按95%收取。按照同期电量测算,该项扶持政策在我市能释放至少5400万元的政策红利。从2月起,参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生产疫情防控所需防疫药品、器械等物资的中小企业,实施减免30%电费的补贴政策。
我市已初步形成了包括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医药医械批零连锁店、粮油应急供应点、疫情防控所需防疫药品、器械生产企业等在内的170余家补贴企业名单。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做上述两项用电优惠措施的实施准备工作,预计本月底前完成2-3月电费降价和补贴,今后按月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