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巴南公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巴南公平110千伏
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9〕155号)收悉。按照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巴南公平110千伏
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建管〔2019〕97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巴南公平地区不断增长的供电需求,优化片区电网结构,提高电网的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重庆巴南公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2019—500113—44—02—089223)。项目法人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巴南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部分
新建公平11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最终3×6.3万千伏安,本期2×6.3万千伏安。
扩建南彭变电站和大正沟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各2个。
(二)线路部分
新建南彭变电站至公平变电站110千伏双回线路,其中架空线路折单长度17.2公里,导线截面300平方毫米;电缆线路折单长度0.95公里,电缆截面1000平方毫米。
新建大正沟变电站至公平变电站110千伏双回线路,其中架空线路折单长度13.2公里,导线截面300平方毫米;电缆线路折单长度1.38公里,电缆截面1000平方毫米。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10396万元,其中静态投资1020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551.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13201900056号和500113201900068号)、《关于巴南公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的意见》(渝规资预字〔2019〕71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重庆市发改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重庆市发改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