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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力推进110千伏及以上工程“先签后建”

日期:2019-12-04    来源:中国能源网energy-电网

国际电力网

2019
12/0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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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线路工程 输变电工程 电力设施建设

   12月2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透露,经过福建三明、泉州供电公司的积极协调,兴泉铁路配套电力线路工程150基塔青苗补偿协议顺利签订。至此,兴泉铁路配套18条电力线路已完成近60%的青苗补偿协议签订,为工程开工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这是国网福建电力推进110千伏及以上工程“先签后建”的一个缩影。
  征地补偿涉及各方利益主体,是输变电工程建设前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国网福建电力高度重视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加强政企协作,与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2018年12月,福建省政府出台的《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补偿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按照永久性征占用地、临时用地及范围内的青苗、林木、建筑物、构筑物及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植物、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类型,分类明确补偿标准、面积计算方式,使征地补偿工作有据可依,避免征地纠纷,保障电力设施建设和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国网福建电力与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立了常态联络机制。福建省政府将电网规划建设纳入效能督办体系,加快涉及生态红线用林、用地工程的审批进度。福建省林业主管部门下放1公顷以内永久林地审核权,简化线路走廊内林木采伐权属证明,让审核时间缩短30个工作日。
  国网福建电力积极推行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先签后建”模式,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全面开展通道设计,完成变电站址详勘及线路塔基终勘定位,优选塔基位置,合理选择跨越点和跨越方式,规避重大障碍,减少通道环境对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在工程开工前,该公司按核准的线路通道设计与属地政府或障碍产权人,根据地方补偿标准或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确定补偿费用,签订重大障碍意向性协议,在当地政府部门支持下做好通道保护,避免站址及通道内规划、新增林木及建(构)筑物等建设项目和强栽抢建等现象的发生。
  “依据《意见》,各项工程在开工前完成重大障碍补偿协议签订和资金支付,避免了漫天要价、巨额索赔、施工受阻等情况。”国网福建电力建设部主任罗克伟说,以兴泉铁路配套电力线路工程为例,该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即确定了线路走廊内全部土地、作物、林木、房屋、厂矿等障碍设施,提前与属地泉州市、三明市政府签订了3份重大障碍意向协议,办理了补偿款支付,签订了26份征占用地补偿协议意向,预计开工前可交地205基,交地率达30.15%。
  据统计,国网福建电力自今年推行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先签后建”模式以来,截至10月底,新开工110千伏及以上线路长度919.52千米、变电容量520.75万千伏安,投产线路长度1930.53千米、变电容量967.55万千伏安,分别完成年度开工计划的134.81%和投产计划的124.34%,实现了工程初设评审前全面完成线路通道设计,开工前完成变电工程征地协议签订,线路工程塔基交地率超30%,为各项电网工程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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