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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浙江省块状特色经济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鼓励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

日期:2019-11-20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电力网

2019
11/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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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分布式光伏 能源梯级利用 浙江块状经济

  据国际能源网消息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浙江省块状特色经济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计划”),促进浙江省块状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推动浙江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计划”提出,加快推行园区综合资源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集中供热、污染集中处理等工程项目,构建统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区域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到2022年,在块状特色经济区域累计培育20个绿色园区。
  创建一批绿色工厂。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引导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更新淘汰低端落后装备和生产线,加快智能化绿色装备升级改造。
  同时,“计划”还要求,在招投标、政府采购、准入许可、经营运行、要素获取等方面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条款,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重点工作决策部署,促进我省块状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浙江省块状特色经济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将行动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11月19日-28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反馈。
  联系人:吴亦骏;电话:0571-87057030;传真:0571-87056759;电子邮箱:cyc.fgw@zj.gov.cn;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1号楼;邮编:310006。
浙江省块状特色经济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按照省政府重点工作决策部署,为促进我省块状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推动浙江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以推进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迈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为目标,以优化产业生态为重点,加快实施“四化一补两提升”行动,即推动块状特色经济集聚化、数字化、服务化、绿色化转型,强化关键领域补短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品牌影响力,把块状特色经济培育成为浙江经济发展新动能、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按照发展壮大、提质控量、转移优化、培育新兴等不同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块状特色经济分类施策,实现特色、差异发展。
  增强“大而强”块状特色经济国际竞争力。针对汽车、石化、化纤、数字安防等领域,围绕世界先进技术与需求,内培外引,鼓励本土优势企业及研究机构通过自主创新、并购重组、合作开发等方式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广泛嵌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
  构筑“小而特”块状特色经济竞争新优势。针对纺织服装、家电家具、低压电气、五金及零部件等领域,大力塑造以品牌、质量、标准、设计、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推动块状特色经济专精特优发展。
  倒逼“两高一低”块状特色经济绿色发展。针对皮革、橡胶、塑料、造纸、建材等产业领域块状特色经济,优化产业布局,推广清洁生产方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倒逼企业技术改造,加快绿色发展,引导块状特色经济向高新领域转型升级。
  培育新经济领域块状特色经济创新发展。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为引领,进一步促进以5G通信、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经济、前沿新材料等为代表的新经济领域块状特色经济加速发展,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实现新旧动能持续转换。
  (三)行动目标
  到2022年,全省块状特色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综合竞争力更强,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千亿级以上块状特色经济15个左右,产值500亿级以上的30个左右。质量效益更优。“浙江制造”标准和品牌加快涌现,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7%左右。创新动力更优。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8%,“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全国领先。生态环境更优。节能减排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废水排放量、用水量年均分别下降4%、2%、5%,建成一批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产业社区。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关键领域补短板
  推动关键技术补短板。支持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加大研发投入,在块状经济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关键技术和共性应用型技术进行突破,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提升制造业基础能力。组织实施一批成果转化应用项目,推广一批应用面广、示范性强的应用型技术和先进工艺,推动各类新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不断提升生产效率。(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专栏1 重点产业技术发展导向
  1.纺织制造业:加快发展绿色印染,推广数码印花等无水少水绿色染整加工技术,推动家纺行业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加快发展高端纺织面料、时尚家纺产品、高附加值产业用纺织品。
  2.服装制造业: 推广大数据、3D打印、3D虚拟试穿等新技术应用,推动服装企业由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向柔性化、个性化定制转型。
  3.皮革制造业: 加快新型鞣剂、染整材料、高性能水性胶黏剂、横编织及无缝针车鞋面等新材料发展,发展基于脚型大数据的批量定制、个性化定制等智能制造模式。
  4.化工制造业: 推动传统精细化工向高端专用化学品调整、基础通用化学品向高档先进高分子材料转型,发展氟硅高分子材料、特种橡胶、工程塑料、复合膜材料、高端电子化学品、热塑性聚氨酯、节能环保新材料、高性能聚烯烃新材料等先进高分子材料。
  5.化纤制造业: 实现聚酯、锦纶等通用纤维高效柔性化与功能化,丰富涤纶、锦纶功能化、差别化产品,加快高性能纤维的开发与应用,满足功能纺织品的应用与需求。
  6.造纸制造业: 加强造纸纤维原料高效利用技术、高速纸自动化控制集成技术、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及应用,推动造纸工业向节能、环保、绿色方向发展,重点发展高档包装用纸和高技术含量的特种纸,实现造纸产品功能化、品种多样化、质量高端化。
  7.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 大力发展环保型、安全型、节能型、高性能、多功能型及新领域橡胶产品;重点发展多功能、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及助剂、特种工程塑料等。大力发展超小型、超高精度、超高速、智能控制的塑料高端加工设备、加大对塑料加工设备精密化、智能化改造。
  8.非金属制品制造业: 发展高品质光伏剥离及光伏光热一体化制品和高端电子玻璃。推进超大、减薄陶瓷砖的产业化和普及应用。发展节能环保的新型墙材产品,扩展绿色建材的生产和使用。
  9.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 鼓励发展短流程工艺,开展熔炼行业整治,应用计算机模拟仿真、智能控制、大数据等技术,推进熔炉余热利用、重金属减排技术改造。
  10、装备制造业: 大力发展专用电子、核心芯片、系统软件、在线检测,提升装备机电一体化水平。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提升装备制造业服务水平。
  推动专用设备补短板。针对块状经济需求量大的专用生产装备,鼓励开展装备自主可控研发和产业化,突破重点装备制造关键技术,力争突破智能控制、关键零部件、伺服系统等重大产业技术瓶颈,提高重点行业先进装备保障水平。提升装备基础设计水平,增强创新设计能力。发展专用电子、核心芯片、系统软件、检验检测,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专栏2 重点专用设备发展导向
  1、纺织服装制造业:高速数码喷墨印花装备、印染后整理等技术装备;自动缝制单元、自动吊挂线、全成型针织等自动化设备;多轴向经编及宽幅重磅、三维立体异型织造等技术装备;涂层、浸渍、复合等功能整理产业化技术装备。
  2、皮革制造业:新型转鼓、电脑程控自动配料系统,皮革激光镂空设备、直驱节能针车缝纫设备,柔性供应链系统,全物料智能裁剪模式。
  3、化纤制造业:突破锦纶环吹风技术、高效节能的大容量聚酯聚合和熔体直纺的设备和工艺技术,功能性差别化纤维成套工艺技术装备;碳纤维用大容量聚合釜、饱和蒸汽牵伸、宽口径高温碳化、恒张力收丝装置,芳纶用耐强腐蚀高精度双螺杆聚合装置,复合材料用多轴缠绕机、热融预浸机、纤维铺放机、超高温热压成型设备。
  4、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熔炼炉和保温炉一体的潜流式联体炉;可自动控制的大吨位连续挤压设备;高精度轧机。多辊轧机;高速锻造机;铝板坯热连轧机。高速大拉丝机;高精度全自动数控双头倒角机。原料预处理、火法熔炼、湿法综合回收等成套设备;双室反射炉。
  5、造纸制造业:高速纸机,清洁高效的节水、节能设备;纸制品微波烘干设备,微波纸制品干燥定型设备,隧道式微波干燥设备;MG型特种纸造纸机。
  6、橡胶制品制造业:转速可调精密开炼机,智能液压硫化装备,智能化测试成套设备,智能型轮胎内胎垫带装填机等;精密自动化压延设备、连续式硫化设备等。
  7、塑料制品制造业:高精度、耐高温3D打印耗材生产线,工程材料聚合高温成套装备等;高精度高效率节能型挤塑、吹塑、注塑、压延成型成套智能设备,热流道系统,产品数字化设计等;精密锻造装备,注塑专用机械手,精密复杂模具及模具设计等。
  8、农副食品加工业:高速自动化罐装生产线、大型乳粉生产设备、新型高速压榨提汁生产设备、全自动方便食品加工成套设备等;智能化灌装装备、基于物联网的液态食品包装装备、智能化冷链仓储系统等;临界萃取装置、发酵自动化控制装备、自动化压滤装备等。
  推动设计补短板。在工业设计中充分集成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成果,改善产品外观,完善产品结构和功能,增加产品科技和知识含量,提高块状经济产品附加值。着力提升时尚设计创新能力,吸引高端时尚设计资源,加强与国际时尚产业的交流合作,形成设计核心竞争力。推进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基地提升发展,引进国内外优秀设计公司,集聚各类专业设计人才,为块状经济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设计服务。(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推动人才补短板。聚焦块状特色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引进各类科技服务人才、工程师及高技能人才,鼓励各地探索建设工程师创新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服务和人才支撑。大力引进专业化的商学院,在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培育、营销策划、组织提升等领域开发新型培训产品,提升企业家、管理人才综合能力。大力支持一批设计名师、设计师工作室建设,鼓励服装设计师及个人工作室参加国内外专业大赛,促进新锐设计师成长。推进“五个一批”产教融合体系建设,促进人才培育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建立地方政府对接高校、高校对接企业,促进地方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促进高校内涵建设水平提升的“双对接、双促进”机制,建立高校省市共建、部门共建“双共建”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平台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合作举办行业特色二级学院,鼓励园区和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针对块状经济产业共性需求培养工匠型人才。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项目化培养模式,完善专业人才、优秀技术人才的培养和保障制度。(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发挥龙头企业在块状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打造网络化协同制造平台,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促进块状经济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通过联合、并购和品牌经营等现代方式整合产业链,提升块状经济发展层次。到2022年,培育形成100家产值超百亿元的行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做优“隐形冠军”企业。聚焦产品质量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高成长型企业,培育一批在细分市场产品占有率居前列的“隐形冠军”。引导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产品的研发制造、工艺改进和市场拓展,长期专注于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打造“百年老店”。到2022年,培育细分市场“隐形冠军”企业4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促进企业“小升规”。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筛选一批行业前景佳、市场潜力大的小微工业企业作为上规升级重点培育对象,各地区进行跟踪服务,加强政策扶持,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与知名龙头制造业企业对接配套,通过实施精准服务,培育一批优质配套企业。到2022年,新增“小升规”企业48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三)提升品牌影响力
  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引导企业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大力开展质量对比、质量攻关,全面提升产品工艺、技术装备、生产管理、检验检测等水平,不断提高产品档次。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推广应用先进生产工艺,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进精益制造,改进工艺流程,加强过程控制,提高制造水平。普及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支持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和信息系统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水平。(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实施“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标准提档、质量提升、对标达标、制标认证等活动,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积极参加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依托特色产业基础整合优势资源,打造一批特色块状经济区域品牌,加大区域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争创国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和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力争到2022年,“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企业达到12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加快推进标准建设。实施“标准化+”行动,在重点传统制造业领域制定一批高水平“浙江制造”标准,支持龙头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企业和块状经济在相关产业的主导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加强与国际和全国标准化技术组织的联系与沟通,有效提升浙江制造业的标准话语权。到2022年,累计制定浙江制造标准3000项以上。(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加强营销渠道建设。推动市场转型升级,扶持一批规模大、影响力强、辐射面广的专业品牌市场,实现块状经济培育与市场发展的互动共进。鼓励区域内中小企业建立品牌联盟,进行销售终端共享,共同培育产品品牌。鼓励电商平台和龙头企业加强与专业市场等合作,着力培育线上线下融合新业态。深入实施‘品质浙货 行销天下’工程,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大力培育“浙江制造”海外运营中心和公共海外仓。到2022年,浙江传统优势名品在国内市场影响力显著提升,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由10%年均提高0.5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四)加快平台空间集聚化
  推动平台分类提升。提升优化一批,重点对企业相对集聚、用地有一定规模、产业有特色的工业功能区进行优化提升,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集聚一批,重点优化产业平台布局,对零散布局的企业,推动其入园发展。淘汰腾退一批,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加大对评价结果的应用,实现对平台优化调整,逐步退出“低、散、乱”工业功能区。(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县〔市、区〕政府)
  打造一批产业社区。产业社区是以产业为基础,在优化产业布局过程中同步融入城市功能,产业要素与城市协同发展的新型产业集聚区的概念。推动一批基础较好、产业层次较高、临近城区的产业园区社区化改造,增强城镇功能,优化公共服务,推进产城融合,突出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打造空间更开放、产业生态更多元、社群交流更活跃的新型产业发展载体。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要素,集成构建产业生态圈,提升平台发展水平,促进产城人文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有关市、县〔市、区〕政府)
  (五)推进数字化赋能
  提升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加快利用先进数控技术开展现有装备智能化改造,提升现有装备的加工效率、生产精度和控制水平。支持企业以工业机器人大规模应用为核心开展智能化改造,推进全过程数字化管控,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在块状特色经济区域深入开展一批智能示范车间、智能工厂创建。(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工业信息工程服务商、软件企业和大型制造企业等围绕数字化改造需求,整合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建设具有专有技术、专业知识、开发工具的行业级平台,面向块状特色经济组织开发一批适用工业APP。支持中小微企业接入工业互联网平台,低成本快速形成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能力。实施差异化上云推进策略,大力推动企业业务系统云化改造和向云端迁移。(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建成一批块状特色经济数字化平台。提升信息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和普遍服务能力,满足平台内企业对网络信息服务质量和容量的要求。建设与推广智慧管理平台,对人流、物流、能耗、环保、消防和生产安全等进行高效管理。应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规划支撑平台,设置统一应用门户,实现资源信息集成和应用服务集成,为入园企业提供政务代办、政策法律咨询、创业辅导、人才招聘、项目路演对接、融资、党建等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专栏3 数字化赋能重点方向
  1、石化行业: 重点加强生产过程在线监控与实时优化,推动生产安全、环保、能耗的可预警、可管理、可追溯。
  2、装备制造业: 突出设备联网和服务转型,加强远程监控、诊断、自学习和运维能力,提供基于数据的增值服务。
  3、汽车行业: 突出全生命周期数据收集与分析,建设新能源汽车专业化数据运营管理平台和智能汽车运营平台。
  4、化纤与纺织服装行业: 重点实现MES(制造执行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搭建用户参与的设计界面,实现对个性化需求的敏捷响应和快速交付,推动建设服装企业生产服务平台。
  5、食品行业: 突出建立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和推广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实施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的信息追溯管理。
  6、家用电器行业: 推进一批满足定制需要的客户自助式设计平台建设,探索小批量快捷柔性化生产新模式,鼓励企业基于互联网开展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
  (六)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
  积极推进制造业服务化。鼓励企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拓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维护管理、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等增值服务,促进制造企业由提供产品向“产品+服务”转变。支持建设以制造业企业为中心的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体系,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探索小批量快捷柔性化生产新模式,实现生产制造与市场需求高度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建设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聚焦块状经济共性发展需求,建设一批集研究开发、创意设计、检验检测、标准信息、成果推广、创业孵化、国际合作、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体,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聚集创新要素,构筑开放、共享、协作、共赢的产业生态体系,推动传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重构升级。(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有关市、县〔市、区〕政府)
  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围绕块状经济共性服务需求,集聚发展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和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实现专业化、高端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有关市、县〔市、区〕政府)
  (七)实施绿色化改造
  建设一批绿色园区。加快推行园区综合资源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集中供热、污染集中处理等工程项目,构建统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区域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到2022年,在块状特色经济区域累计培育20个绿色园区。(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有关市、县〔市、区〕政府)
  创建一批绿色工厂。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引导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更新淘汰低端落后装备和生产线,加快智能化绿色装备升级改造。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形成运行全流程绿色发展。到2022年,围绕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培育创建100家绿色工厂。(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县〔市、区〕政府)
  开发一批绿色产品。引导绿色消费理念,应用产品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采用高性能、轻量化、绿色环保的新材料,开发推广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统筹推进,各县(市、区)要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块状特色经济质量提升。加强工作督查,将块状特色经济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智库作用,加强跟踪研究,帮助区内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等,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统筹政策支持
  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统筹好相关专项资金,积极推进相关领域重点任务实施,促进我省块状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通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引导企业开展产品创新,鼓励对首台(套)创新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各地要加大对块状特色经济质量提升的用地支持。建立健全省、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示范引领
  引导一批基础好、有思路、有举措、有保障的块状特色经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对标先进,在产业社区打造、关键领域补短板、品牌质量提升、数字化赋能、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形成示范引领。各示范样板要明确目标路径,在质量提升上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新模式、新路径、新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各市、县〔市、区〕政府)
  (四)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块状特色经济区域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和环评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激发企业活力。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推进“标准地”改革,依法依规完善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加强企业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在招投标、政府采购、准入许可、经营运行、要素获取等方面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条款,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改革办、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各市、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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