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中国原子能、辽宁核电、中核苏能与俄罗斯
核燃料元件股份有限公司(TVEL)共同签署了《徐大堡
核电站3、4号机组核燃料采购合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中国
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顾军等领导共同见证了本次合同签署。
至此,田湾7、8号机组和徐大堡3、4号机组对俄全部商务合同签署完毕,标志着中俄迄今最大核能合作项目进入新的阶段。
自2017年7月以来,由中核苏能牵头,中国原子能、辽宁核电等单位共同参与,针对田湾7、8号机组和徐大堡3、4号机组《框架合同》《技术设计合同》《总合同》《燃料合同》共组织了44轮商务谈判,谈判历时24个月,累计256天,中俄双方累计参加2700余人次,按期完成谈判任务,并圆满实现谈判目标。
田湾7、8号机组和徐大堡3、4号机组
对俄合同大事记
2018年6月8日
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与俄罗斯总统普京的共同见证下,签署《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框架合同》《徐大堡核电站框架合同》
2018年11月6日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签署《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技术合同》
2019年3月7日
签署《田湾核电站 7、8 号机组总合同》
2019年3月7日
签署《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技术设计合同》
2019年6月5日
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共同见证下,交换《徐大堡3、4号机组总合同》签署文本
2019年7月19日
签署《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核燃料采购合同》
2019年11月6日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签署《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核燃料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