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我区
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宁发改运行〔2019〕523号)有关要求,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守住电力安全生产红线,定于近期开展全区非统调
自备电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自治区发改委组织专家对全区部分非统调自备电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其他未抽查到的非统调自备电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发展改革委参照自治区发改委标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将结果报送自治区发改委;对于手续不全和批建不符的自备电厂另行处理。安全检查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压实非统调自备电厂和增量配电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企业是否落实安全评估制度、事故预防措施、工程工期管理、安全措施审查、现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应急能力建设、安全培训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二、检查企业
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泰益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申银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
三、检查时间及分组
组建3个专家组,于2019年8月27-30日(为期4天),分别对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宁东基地相关非统调机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其中,第一组赴宁夏金昱元能源化学有限公司吴忠自备电厂、宁夏兴昊永胜盐业公司自备电厂、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网项目;第二组赴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宁夏启元药业自备电厂、宁夏伊品生物科技公司自备电厂;第三组赴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自备电厂、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自备电厂、宁夏日盛高新产业公司自备电厂、宁夏申银特钢公司自备电厂。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对接相关企业做好专家安全迎检工作。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配合自治区发改委积极做好检查问题的立行立改。
联系人:何 丽 0951-6038352 17709510603
马 骏 0951-8301967 13895000540
马彦文 0951-8301980 18009510003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