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晚间,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泰能源”) 发布公告称,接获控股股东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泰集团”)通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京能集团”)完成了对永泰集团及其包括永泰能源在内的下属公司的尽调工作,并与永泰集团及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下称“债委会”)进行了多轮协商。
截止公告日,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尚未就可能交易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现合作协议失效。
双方战略重组的意向源起于一年之前,彼时深陷债务危机的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签署了《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在履行相关程序批准后,京能集团将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注入等多种形式,实现对永泰集团的绝对控股,并降低永泰集团融资成本,支持永泰集团转型发展。
对此,有接近永泰集团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的核心工作是按照
债务重组方案逐步推进,并通过自身业务及优势化解债务风险,跟京能集团的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中止,目前来看对永泰的核心业务影响不大。
根据8月1日永泰能源《关于债务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永泰集团及永泰能源债务重组初步建议方案显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实施债转股、债权延期、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等措施帮助企业降杠杆,结合非核心资产变现处置,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率至合理水平,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债权人的权益。
上述公告显示,目前债委会已开始与永泰能源主要债权人沟通,债务重组方案整体思路得到大多数已沟通债权人的认可。
根据永泰能源定期报告,201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约1.59亿元,实现经营净现金流约48.39亿元,2019年1季度实现净利润约0.61亿元,实现经营净现金流约11.06亿元。永泰能源经营净现金流大于其净利润。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16永泰01债、16永泰02债、16永泰03债已于债券持有人达成和解,并从交易所摘牌。其他债务,根据债委会通过的债务重组方案,公司正在和各债权人沟通并达成债务展期、降低利率至基准水平的债务和解约定。
关于债务违约后的生产经营情况,跟据永泰能源8月1日发布的《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违约事件发生后,未出现非正常停顿、歇业情况,2018年实现全年发电量 334.72亿千瓦时,原煤产量 976.61万吨。2019年以来,电力、煤炭等主业经营正常,公司所属14座在产矿井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煤矿效益稳定;4家电厂得益于电煤价格往下回调和电厂利用小时数提高,电厂效益有所提升。2019年一季度完成发电量86.01亿千瓦时,原煤产量214.88万吨。
在资产处置方面,上述公告显示,目前其正对首批238亿元资产处置项目与各意向购买方进行沟通。其中,珠海东方金桥一期、二期基金3.5亿元已完成对外转让,华能延安电厂49%股权以4,526万元完成出售,江苏吉新电力有限公司60%股权以2,880万元完成出售,回笼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经营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