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二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
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2018年修订)》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风力发电主要经营数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投产风力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748.5MW,项目全部位于江苏省内,2019年第二季度及2019年上半年经营数据如下(下表中个别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注1:本公告仅包含已投产项目经营数据信息,部分在建项目在未全部投产前,可能因并网调试等原因产生少量发电量及上网电量,该部分电量上表中未列示。
注2:江苏国信东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有三期项目,各期项目执行的上网电价(含税)分别为:一期项目0.4877元/千瓦时;二期项目0.61元/千瓦时;二期扩建项目0.61元/千瓦时。
二、生物质发电主要经营数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投产生物质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115MW,项目全部位于江苏省内,2019年第二季度及2019年上半年经营数据如下(下表中个别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光伏发电主要经营数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投产光伏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91.645MW,其中,除GX Investment Inc。投资的Bakersfield 111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位于美国加州外,其余项目均位于江苏省内,2019年第二季度及2019年上半年经营数据如下(下表中个别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注3:江苏国信泗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共有六期项目,各项目执行的上网电价(含税)分别为:一期项目3.00元/千瓦时;二期项目2.40元/千瓦时;三期项目1.25元/千瓦时;五期项目1.20元/千瓦时;四期及六期项目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发自用部分与用户单独签订售电合同,电价按同时段电网公司电价的一定比例计算,余电上网部分的电价执行江苏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含税)0.391元/千瓦时,其中,六期另按照全电量补贴政策享受电价补贴0.42元/千瓦时。
注4:江苏国信射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共有三期项目,各项目执行的上网电价(含税)分别为:一期项目1.00元/千瓦时;二期项目1.00元/千瓦时;三期项目0.98元/千瓦时。
注5:江苏新能东台投资有限公司共有四个子项目,其中东台智慧低碳美丽乡村东台市城东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示范项目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按照全电量补贴政策享受电价补贴0.42元/千瓦时,自发自用部分与用户单独签订售电合同,电价按同时段电网公司电价的一定比例计算,余电上网部分的电价执行江苏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含税)0.391元/千瓦时。其他三个子项目执行的上网电价(含税)均为0.98元/千瓦时。
注6:GX Investment Inc。的Bakersfield 111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执行PPA综合电价(即合同协商电价)。根据售电合同,电价因项目投产年份、售电月份、售电时点的不同而各异。
注7: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项目,其上网电量不含用户电量。
2019年半年度,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已投产项目总发电量12.63亿千瓦时,同比降低2.18%;总上网电量11.99亿千瓦时,同比降低2.12%。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