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消息 近日,浙江省水利厅发布《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按照退出、整改、保留三类整改方案,逐站提出处置意,明确退出或整改措施,促进浙江省小水电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方案》明确,2020 年底前,全省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整个整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2019 年 1 月底前):启动并完成实施方案编报。第二阶段(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核查评估工作,提出退出、整改或保留的评估意见。第三阶段(2019 年 9 月底前):完成方案编报及建立台账,2019 年 9 月底前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小水电清理整改台账。第四阶段(2020 年底前):逐站整改、销号管理。2020 年底前,全省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同时创建一批“绿色
小水电站”样板工程。
原文如下:
按照《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能源局起草了《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3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水利厅农水水电水保处。
联系人:陈小红,伍彦熹
联系电话:0571-87828575,0571-87826531
传真:0571-87808035
联系地址:浙江省水利厅农水水电水保处(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电子邮箱:490122610@qq.com
附件: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浙江省水利厅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