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自2016年以来,分三批在全国范围内批复了320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备受售电公司和电改行业人士关注的
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已经进展到第四批次。
2018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积极鼓励地方县级以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及拥有配电网资产的工矿油田企业生产区、公共服务等行业踊跃参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改革,加速推动试点向县域延伸。
作为新一轮电力改革的焦点之一,增量配电网项目自启动以来,社会资本争先参与千亿售电市场蛋糕的分抢浪潮中,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17年里全国已注册公示的售电公司就高达3044家,2018年注册数量更是如雨后春笋。
前三批次的增量配网在推进过程中显然面临了诸多困难,增量配网运营商冲击电网企业增量及存量供电市场繁荣的同时,也遭遇来自电网企业的各种阻力。第一批增量配电网试点106家,自2016年确定之后,直到2018年9月,只有18个项目开工,还有18个试点项目甚至没有找到业主单位。不过根据前三批的招标情况中依旧可看出,通过公开招标市场化机制优选业主的方式,不少民营资本都踊跃参与其中,截至目前,已经有83个试点项目确定了业主单位。
第一批公示期:2016.11.27(共106个试点)
第二批公示期:2017.11.21(共89个试点)
第三批第1次公示期:2018.4.19(共97个试点)
第三批第2次公示期:2018.6.25(共28个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