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基础能源和电力等十大重点产业迎来利好,基础能源产业2020年产值将达2000亿元,清洁高效电力产业产值也将达到1650亿元。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关键技术将发挥重要作用!
近日,贵州省颁布《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十大千亿级产业振兴和发展做出规划。在基础能源领域和
清洁电力领域,分别部署了六项和四项基本任务,届时,很多相关企业和项目以及先进技术将得到重点支持,千亿级产业振兴计划将得以释放。
目标实现1.8万亿
《通知》对贵州全省工业总产值做出规划,其目标确定为:到2020年,全省工业总产值达到1.8万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初步形成贵州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将基础能源、清洁高效电力、优质烟酒、新型建材、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基础材料、生态特色食品、大数据电子信息、健康医药等十大产业,打造成为引领发展、拉动增长、融合创新的支撑性、示范性、带动性核心产业,重点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46万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
到2022年,全省工业总产值达到2万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基础能源、清洁高效电力、优质烟酒、新型建材、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基础材料、生态特色食品、大数据电子信息、健康医药等十大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75万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
其中,基础能源、清洁高效电力、新型建材、现代化工、优质烟酒等产业迈上2千亿元级台阶;先进装备制造、基础材料、生态特色食品、大数据电子信息、健康医药等产业达到千亿元级。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产业航母”,全省工业整体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和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主导产业优势明显,新兴产业壮大发展,企业质量效益加快提升,内生动力不断增强,绿色发展成为主流,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与工业企业深度融合,基本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
基础能源的六大任务
在基础能源产业,《通知》给出六大任务需要完成。《通知》围绕构建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推动煤炭、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生物质能源、浅层地热能等基础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等若干方面对基础能源领域提出重点发展目标。
《通知》指出:要重点加快煤炭转型升级,推进先进产能培育释放,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机械化改造提升,推动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生物质能源、浅层地热能等开发利用,大力夯实基础能源生产供应能力。到2020年,基础能源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其中煤炭产业产值达到1800亿元。到2022年,基础能源产业产值达到2200亿元,其中煤炭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
第一,加快先进产能培育释放。严守规模、技术、安全、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准入门槛,推动煤矿改造提升和大中型煤矿建设,培育一批技术先进、安全水平高、有带动性的矿井。2020年前,力争实施改造提升和建设大中型煤矿117处,涉及产能6400万吨/年。引导生产矿井开展抽采掘接续,提升矿井生产时间和产能利用率。在有条件的煤矿积极推进露天开采试点,加快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妥善解决煤矿涉法涉诉与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重点保护区重叠的问题。
第二,加快煤矿智能化机械化改造提升。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煤炭行业智能化与机械化改造,建设一批采掘机械化、协同控制智能化井群及一体化控制智能矿井,到2020年全省生产煤矿采煤机械化率达到96%,辅助系统智能化、信息化服务管理和监控覆盖率均达到100%。
第三,加快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按照“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原则,加快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示范县(区)、开发基地及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开展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实现规模化、商业化开采利用。积极开展煤矸石、煤泥、矿井水等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原煤洗选率和洗选水平,逐步实现“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的新型煤炭利用方式。
第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去产能工作由总量去产能向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转变,坚决清理“僵尸企业”,重点加快长期停产停建且不具备恢复生产建设条件煤矿的退出步伐,对产能30万吨/年以下煤矿进行有序引导,依法依规关闭一批、产能置换退出一批、改造升级淘汰一批。
第五,加快页岩气开发利用。以“黔北区、黔西北区、黔西南区”为重点,优选一批页岩气有利区和富集区,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推进商业化利用。
第六,推广浅层地热能的应用。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在安全稳定、环境友好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
清洁电力四项要求
在清洁电力未来几年的发展方面,《通知》同样给出了四项要求。以夯实巩固发电能力为基础,以优化提升电力供给结构为导向,深入推进清洁高效电力产业发展,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优化水电发展,有序发展风力、光伏、生物质发电,加快构建生产运行稳、保障能力强、综合效益优的电力供给体系。
《通知》明确:到2020年,清洁高效电力产业产值达到1650亿元。到2022年,清洁高效电力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全省电力装机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其中火电3420万千瓦、水电2280万千瓦、风电900万千瓦、光伏发电35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50万千瓦。
《通知》从四个方面对清洁高效电力产业提出高标准的要求:
第一,高效发展火电。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依法依规淘汰关停经改造后仍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确保2020年前全面完成非W火焰锅炉和非循环流化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优先建设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的大型燃煤机组项目,积极稳妥推进低热值发电、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加快现役机组改造升级,综合采取技改支持等政策措施,加快提升煤电产业清洁高效发展水平。
第二,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发电。健康有序发展风电,处理好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风能资源普查及评价,积极推广低风速风机和智能风机项目,培育一批百万千瓦级风电企业。有序推进太阳能发电多元化发展,支持利用工业园区、城市综合体、大型楼宇建筑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充分利用乌江、红水河流域水能资源优势,积极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不断提升水能利用率。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提高生物质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垃圾发电,大力引进先进项目和技术,提升垃圾焚烧发电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发展水平。
第三,大力推进智能
电网建设。巩固提升“三横一中心”“五交两直”500千伏输送电能力,形成省内有支撑、省外有通道的电网架构体系。持续深入实施城乡电网改造,建成满足同步小康需求的农村电网,形成覆盖全省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逐步推进智能电网技术的开发利用,支持分布式能源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接入,提升电网资源优化配置及服务能力。
第四,切实提升电力供给效益。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强化区域用电保障,以电力市场化交易为主抓手,加快探索建立电力现货交易机制,积极开展水电火电发电权交易,推进需求侧管理,开展分时电价试点,启动分布式储能电源点建设。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积极落实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用电企业消纳责任,切实提升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