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40%以上。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区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2019年底前,建制镇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基本实现全区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到2020年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或利用。加快编制“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全面推进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和生态修复,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实现地表水水质改善目标。
为大幅削减主要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改善新区
水环境质量,
天津滨海新区日前正式出台《滨海新区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到2020年,滨海新区全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确保北塘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地表水水质达到天津市确定的攻坚目标要求;渤海天津海域生态环境保持稳定;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
《计划》明确,滨海新区将大力推动结构转型升级,严格环境准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加大工业水循环利用,支持鼓励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促进再生水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步提高沿海钢铁、重化工等企业海水淡化及海水利用比例。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包括深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水污染分类治理,深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实施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全区工业集聚区整合和撤销取缔,开展整合后的工业集聚区环境基础设施大排查,按照国家要求进行规范化整治,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对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未安装在线监控的,以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达标的,一律暂停审批或撤销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全面加强排水管网建设
根据《计划》,滨海新区还将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全面加强排水管网建设,开展雨污合流制地区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区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
提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2019年底前,建制镇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基本实现全区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深入推进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编制《滨海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2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的要求。
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规划保留村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到2020年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或利用,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
打通河湖水系 加强近岸海域保护
新区还将实施流域系统治理,强化入河排污口门治理,实施重点河流污染治理与生态净化修复,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以独流减河治理为突破点,加快编制“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全面推进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和生态修复,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实现地表水水质改善目标。
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北大港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区日常巡护工作,履行保护区监管职能。打通河湖水系,制定水系连通规划,按水系连通方案逐年实施工程项目。
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减少陆源污染排放,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控,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加强海洋生态红线区管理,严格实施围填海管控。到2020年,压减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60艘,海水池塘养殖面积控制在3000公顷,盐田生态养殖面积控制在3000公顷;科学实施增殖放流,年度放流各类物种4亿单位以上。
根据《计划》,滨海新区将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污染源排放监控,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