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水电环保监管乱象丛生》一文在中国能源报刊发后,引发
小水电行业热议。多位业内人士爆料,小水电
生态流量监测过程更是乱象丛生——抽查流于形式、设计不科学、人力不足、监测设备价格乱等问题突出。
业内人士表示,小水电生态调查是一个长期的观测行为,绝不是抽查一两次便能“一劳永逸”。应尽早阻止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导、设计院参与、业主出钱的生态流量监测设计工作形式。“生态流量监测工作完全可以在政府日常工作中完成。”
经费严重不足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水利部、生态环境部日前排查小水电生态流量下泄情况,指出存在隐性浪费、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等问题。
一位地方水利厅人士透露,每座
小型水电站经审批后均拥有完整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在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级发改委均有存档。小型水电站多年平均流量都有经审查确认的准确数值,均可查到是否设计了生态流量泄放设施。
不久前,云南省环保厅、大理州县环保局、漾濞县人民政府、漾濞县小水电管理局组织21人到雪山河一级电站对3号取水点进行现场复核。
“现在县水利局都没有公车,小水电多建在深山中,车程超过3、4个小时。以雪山河一级小型水电站检查为例,只有云南省环保厅符合规定带了一台车,县级其他相关单位使用车辆是否符合规定?”上述地方水利厅人士对目前各省抽查小型水电站用车问题提出质疑,“抽查需要经费,财政经费需要去年底提前预算。然而小水电站检查是今年6月份才开始,显然没有预算经费。市、县水利局的压力可想而知。”
缺少核查调研经费却要求基层人员限期抽查小水电生态流量下泄的案例不仅限于云南。“广州有的县有100多座水型电站,而县水利局农电部门就1人,在没有专车的情况下,要求12天抽查完毕。”一位曾参与抽查小型水电生态流量下泄的工作人员无奈地告诉记者。
此外,浙江省也发文要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7月10日前完成小型水电生态流量下泄核查,并将检查报告上报各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各市于7月17日前以文件形式上报省水利厅。“十几天完成抽查并不奇怪,今天收到文件,要求昨天完成的事都有。”浙江省一位基层水电工作人员向记者大倒苦水。
现场查勘设计人手不足
除时间紧、任务重之外,小水电生态流量下泄设计领域也存在问题。
据了解,很多省级水利厅文件明确,“在设计单位核定的基础上联合环保部门共同确定辖区内各农村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委托具有水利水电设计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生态流量泄放方案设计”、“按照审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泄放工程施工”……
湖北、浙江等省市已有大批设计院派员开始走现场。“现在组织大量设计人员现场查勘既不科学也不经济。全国4.8万座小型水电站不可能短时间内完成现场查勘设计。浙江省连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人员都参与其中,足见人手之不够。”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
以湖北为例,湖北水利厅6月20日发文,要求7月底前落实生态流量泄放工作。这就需要水电设计院在短时间内完成多座小型水电站的现场查勘、设计和审查工作。
然而,完成一座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测设备设计工作包括:查勘至少3天,设计最少半月,审查3天(含批文),施工最简单的开槽子半个月,验收3天(含批文)。
“我们过去完成一座水电站勘探设计需三年,现在一个县级设计院一人一年可完成几座电站设计。”一位水电勘测设计院的设计人员坦言,“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设备选择为什么一定要设计院参与?因为现在的水利设计院与政府机关属上下级关系,而如今设计院已实行企业化管理。”
监测设备价格昂贵
目前各省陆续出台小型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控设施建设的文件要求,采用加装生态流量实时监控设施和新建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固定闸门等永久工程性措施保证下泄流量,最大限度减少对河流生态环境和群众利益的不良影响。
然而,一个原本只需投入几千元即可完成生态流量监测的设备,经政府主导、设计院参与,摇身变成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还不涉及运行维护成本。目前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装置价格普遍为:引水式2.2万元-2.5万元,坝后式2.6万元-3.3万元。
“现在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只有管道测流量仪是准确的,但价格很贵,并不适用小型水电站。其他测量方法均可能受到质监部门质疑。”上述地方水利厅人士说,“目前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设备除超声波流量计属专业流量监测设备外,其它方式多为计算值,仅为参考量,没有准确性可言。而专业流量计价格昂贵,受安装方式限制,并不适用小型水电站。”
据了解,各省水利厅监测平台没有公开告知通信协议,从技术方面客观形成了垄断。不少小水电业主表示,不买政府平台的设备,担心生态流量监测信息不能联网上传。
另外,小水电站多处深山,若要求视频实时传输,带宽肯定不够。即便生态流量监测数据上传到省厅,也将面临管理难题。“广东省有近一万座小型水电站,但水利厅分管水电的人员不超20人。若数据全部上传省水利厅,工作量大人少的问题就会暴露。”一位小水电行业人士透露。
上述地方水利厅人士表示,生态流量泄放必须坚持,早期没有设计专用生态流量泄放措施的小型水电站,可利用放空阀等水工设施来实现。“需要安装生态流量下泄设备的,应由政府统一出资安装专业固定监测设备,个人不得移动和破坏,环保督察不定期现场抽查,发现违规情况可重罚。”
业内认为,生态流量监测本身并非只是水利部门的职责,应由政府各部门统一完成,而不是水利部门监测防洪、环保部门监测生态流量、安全部门监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