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能源网获悉,
安徽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
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核定安徽省2个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项目
上网电价,分别有:聚合五河县金大山风电场项目、东至县木塔风电场项目,此三个风场项目上网电价均为0.6元/千瓦时。
原文如下: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五河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聚合五河县金大山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的函
五河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核定聚合五河县金大山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的报告》(五聚电工字〔2018〕01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聚合五河县金大山风电场项目于2017年10月经省发改委核准,目前项目已基本建成并具备并网条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聚合五河县金大山风电场50MW风力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我省2016年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60元执行。
安徽省物价局
2018年7月25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东至上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东至县木塔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的函
东至上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古桥风力发电场项目上网电价的报告》(上电东至〔2018〕1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
上海电力东至县木塔风电场项目于2016年12月经省发改委核准,目前项目已基本建成并具备并网条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上海电力东至县木塔风电场100MW风力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我省2016年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60元执行。
安徽省物价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