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能源网获悉,
安徽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
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核定该省内多个具备并网条件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分别是:
界首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界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电项目。
界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2MW)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280千瓦时,并执行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安徽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颍上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30兆瓦)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0.75元/千瓦时执行。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颍上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2兆瓦)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280千瓦时,并执行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安徽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原文如下: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界首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界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函
界首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核定界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报告》(界伟环能〔2018〕0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精神,你公司界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2MW)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280千瓦时,并执行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其余上网电量执行我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二、你公司应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价格、补贴金额、垃圾处理量、垃圾处理合同和有关部门支付垃圾处理费银行转账单等资料,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并作为兑现垃圾发电补贴的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
2018年7月18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函
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农林生物质发电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79号)精神,同意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颍上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30兆瓦)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上网电价按0.75元/千瓦时执行。今后,如国家有新的电价政策按新规定执行。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精神,同意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颍上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2兆瓦)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280千瓦时,并执行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其余上网电量执行我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你公司应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价格、补贴金额、垃圾处理量、垃圾处理合同和有关部门支付垃圾处理费银行转账单等资料,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并作为兑现垃圾发电补贴的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