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严控分布式光伏规模,降低补贴强度,并将新投运项目上网电价统一降低0.05元/千瓦时。
一石激起千层浪。《通知》一经发布便引起广泛关注与热议。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加快平价上网、加速补贴退坡,是
光伏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也希望给予行业一定的缓冲期。
在6月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通知》既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
光伏行业当前面临的补贴缺口和弃光限电等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从而推动光伏产业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力促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在政策支持和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成绩斐然,同时也出现补贴缺口持续扩大、消纳难、产能过大存在隐患等问题和挑战。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的精神,促进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通知》提出,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同时,《通知》明确,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此次出台《通知》是着力解决当前光伏发展的突出矛盾、突出问题作出的阶段性年度政策安排,旨在促进我国光伏行业从大到强,从规模扩张到提质增效,促进光伏企业练内功、强体质,提高核心竞争力。”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出台,一是有利于缓解财政补贴压力,二是有利于解决消纳问题,三是有利于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四是有利于促进地方降低非技术成本,改善营商环境。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此次新政的调控措施并非“一刀切”。“《通知》对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进行了优化,采取分类调控。”该负责人表示,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增量;对领跑基地项目视调控情况酌情安排;对光伏扶贫和不需国家补贴项目大力支持,有序发展。
市场化是最终出路
国家继续支持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毫不动摇。“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行业的共同责任和目标。”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加强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抓紧研究光伏发电市场化时间表路线图,统筹考虑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电网消纳能力、财政补贴实力,完善“十三五”光伏发展目标和后几年发展规模,合理把握发展节奏。
要大力推进分布式市场化交易。“《通知》出台后,有些地方电网公司简单理解为国家要控制光伏发展,该并网的项目也不给并了,按政策要求该垫付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也停止了,应立即改正。”该负责人表示,今后要不断完善商业模式和运行模式,使分布式市场化交易成为分布式光伏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成为新形势下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新突破、新市场。
同时,抓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落地实施。“目前,相关政策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正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年内出台。”该负责人说,这一制度实施后,将进一步强化各地方政府和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大电力用户、自备电厂等市场主体对消纳可再生能源的责任,对促进包括光伏发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技术不断进步,建设成本快速下降。然而,从目前情况看,项目非技术成本高、企业负担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直接影响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和市场竞争力。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我们将把各地落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非技术成本情况作为年度规模安排和基地布局建设的重要依据。对非技术成本低的地区优先下达规模、布局基地建设。同时,将重点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以及各地、各方工作落实的监管,着力减轻光伏企业负担,保障企业合法利益,加快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
“为扩大消纳,进一步减少弃光限电,我们将认真落实《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的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措施,着力扩大光伏发电消纳,突出抓好重点地区的消纳问题,确保实现双降。电网企业要落实新能源优先调度要求。”该负责人说。
业内专家表示,《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发布,吹响了我国光伏行业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的“集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