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黎协定》,到2030年,我国的非化石能源占一次
能源消费比重的目标为20%。那么在欧洲,目标是多少呢?
日前,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签署协议,将2030年欧盟
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比例的目标定在了32%,这介于之前欧洲议会提出的35%和欧盟理事会提出的27%之间。
这份协议是在欧盟2014年制订的《2030年气候与能源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修改的,原协议的目标包括:
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到20世纪90年代的60%
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27%
能源效率提高27%
欧盟内部电力市场互联比例15%
本次的新协议提高了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并精简了行政程序。
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分别通过该协议后,协议将正式生效,欧盟成员国必须将协议内容写进本国法律。
看了这个消息,除了了解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前景以外,小编还顺势恶补了一波知识——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傻傻分不清楚啊。
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并称为欧盟三大机构。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是欧盟唯一有权起草法令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实施欧盟有关条约、法规和欧盟理事会做出的决定;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政策实施报告和立法动议;处理欧盟日常事务,代表欧盟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
欧盟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是欧盟的主要决策机构,由来自欧盟各成员国政府的部长组成。主席由成员国轮任,任期6个月。部长理事会主要负责制订欧盟法律、法规和有关欧盟发展、机构改革的各项重大政策;负责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司法、内政等方面的政府间合作与协调事务;任命欧盟主要机构的负责人并对其进行监督。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是世界上唯一经直接选举产生的多国议会,也是欧盟内唯一经直接选举产生的机构。欧洲议会除和欧盟理事会共享立法权外,还有民主监督权及欧盟预算的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