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关于发布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的紧急通知》,明确2018年海南省不再下达集中式
光伏电站规模指标。各地暂缓备案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利用普通分布式光伏指标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的市县,慎重推进光伏项目。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5月31日印发通知,要求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今年全国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等。同时要求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据了解,海南省自行管理“十三五”时期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根据能源规划、市场消纳等条件有序建设。按照海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国家能源局2017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将海南省列为橙色地区。考虑今年全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仅第一季度已达768.5万千瓦,存在5月31日前投产的分布式光伏装机已超过1000万千瓦的可能。鉴此,海南省5月31日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无法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不能享受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的风险。
《通知》要求,今年海南省不再下达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指标。各地暂缓备案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待省发改委出台竞争性招标办法后,按照国家下达的规模统一开展竞争性配置。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纳入规模管理后方可开工建设。各地可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