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发改委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扶绥琦泉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复函,内容如下:
广西扶绥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广西扶绥琦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扶琦电字〔2018〕6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4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核定广西扶绥琦泉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为0.75元/千瓦时(含税)。上述价格在我区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环保电价,下同)以内的部分,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其余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我区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中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部分要相应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