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12月28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同意试行《
电力建设领域信用评价规范》的函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火电、
水电、送变电(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工程调试)、电力建设监理和新能源项目等电力建设领域的信用评价。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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