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
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7〕37号)要求和安排,切实促进供电企业不断提高
供电能力、
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近期,福建能源监管办认真开展2017~2018年度供电检查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双随机”方式,随机抽选了部分供电企业开展2017—2018年度供电监管现场检查工作。
本次供电检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要求,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采用查阅、核查、问询、笔录、座谈、访谈、约谈等检查方式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用时视检查工作需要确定。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梳理2016~2017年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线索清单,着重对配变台区低压线路老化、配变重载、过载、频繁停电、低电压、催费和欠费停电、电费结算、用电业务办理、报抢修服务、用电权益、收费、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等方面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事项梳理出案例31例,问题线索62条。三是突出重点,围绕供电服务、供电质量、供电能力、信息公开、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开展检查。四是开展“三结合”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开展供电常态监管工作,促进供电企业提升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实现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目标;结合压缩用电报装时间专项监管工作,全面构建“一口对外、流程精简、协同高效”的用电报装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快捷高效用电;结合加强监管促进供电企业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工作,实施抓问题监管、抓流程管、抓信息公开、抓创新服务、抓投诉举报、抓满意度评价等“六个抓手”措施,促进供电企业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进一步建立随机抽查和督促整改的闭环机制,提高供电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按照福建省政府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目标,继续深化落实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监管,进一步推动促进供电企业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