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意见行动计划》(以下简提前《计划》),在主要任务中提到:
在主要任务中,其中提到以下几点:(摘录部分内容)
5.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建立合作机制,实现联动发展。增加山西省向京津冀地区的清洁能源供应。支持山西省参与京津冀
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京津冀等地企业与山西省电力企业开展合作,扩大电力外送规模。推进举措项:积极参与京津冀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强省内电力企业与京津冀等地企业的合作,加快推进盂县电厂—河北南网500千伏输电通道建设,扩大外送电力规模。(省经信委、省发改委)
7.推动山西省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在确保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前提下,允许山西省在省域内科学合理配置环境容量。推进举措项:(1)积极落实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研究建立我省有关配套政策制度体系。在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将有关工作责任落实至市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省发改委)(2)根据国家部署,组织山西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开展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工作。(省发改委)(3)加强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建设,针对碳排放权交易各参与方,深入开展多层次、针对性强的培训,提高各方对碳排放权的认识水平和参与能力。(省发改委)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重点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能源革命总体效果不断显现,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初步建成国家新型能源基地、煤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全国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转型发展成果惠及城乡人民,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按照行动计划,到2030年,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任务基本完成,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经验,经济综合竞争力、人民生活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