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际能源网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
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实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项目全覆盖,省级及以上
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
发电机组全部纳入电力辅助服务管理范围,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力度科学化,鼓励采用竞争方式确定电力辅助服务承担机组,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
全文如下: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有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我局批复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改革试点地区要按照批复方案推进试点,并结合本通知要求不断深化完善相关机制。
附件:
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docx
国家能源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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