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能源监管局按照电力司关于衔接广东、广西“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有关要求,对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未核先建、违规核准、批建不符、开工手续不全等违规煤电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核查项目是否按照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相关政策要求停工、停产、停建、缓建。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根据排查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继续跟踪辖区内相关项目执行调控政策情况,做好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三省(区)内煤电有序发展。
日期:2017-11-22 来源:国家能源局
南方能源监管局按照电力司关于衔接广东、广西“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有关要求,对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未核先建、违规核准、批建不符、开工手续不全等违规煤电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核查项目是否按照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相关政策要求停工、停产、停建、缓建。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根据排查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继续跟踪辖区内相关项目执行调控政策情况,做好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三省(区)内煤电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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