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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火电上网价上调2.5分 电力用户使用价格不调整

日期:2008-08-22    来源:扬州网  作者:扬州网

国际电力网

2008
08/22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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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扬州市 火电 价格

  记者昨从市物价部门获悉,为缓解火力发电企业经营困难,保证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自20日起,我市火力发电(含燃煤、燃油、燃气和热电联产)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5分。
 
  据悉,本次上网电价调整后,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暂不调整,我市居民用电价格仍执行原标准。电网企业因上网电价提高而增加的购电成本支出,纳入下次销售电价调整统筹解决,省电力公司和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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