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在煤价持续高位、市场化交易电价进一步下降等多重矛盾下,煤电企业经营持续亏损,煤电行业经营遭遇严峻困难和挑战。若后续电煤价格不能实现有效回落,则煤电企业经营形势难以有效改观。
报告指出,煤电是我国电源结构的主体,电煤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对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至关重要。保障电煤的稳定充足供应,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关键时段尤为重要。
为此,中电联建议,要更加注重电煤供需协调,切实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一是继续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各地方和有关企业要积极协调和组织具备条件的煤矿加紧落实产能置换方案,为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增加有效供给创造条件;科学组织安全生产,不得以简单停产方式开展或应对执法检查;实行灵活的煤炭进口管理政策,确保迎峰度夏及迎峰度冬等关键时段沿海地区电煤安全稳定供应。千方百计确保冬季供暖供电煤炭供应,尤其是东北、西南等电煤偏紧地区。
二是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电煤价格理性下调。电煤价格不仅影响上下游行业经营状况,更是市场关系的风向标,对平衡煤炭市场供需至关重要。应尽快组织开展电煤价格机制研究,推动完善直达电煤长协定价机制,兼顾煤炭、电力双方经营承受能力,科学测算基准价,建议确定为460元/吨左右(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有效引导市场预期;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管控,从严查处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煤炭价格指数体系,加强价格指数与行业数据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电煤采购价格指数的引导作用,尽快将煤价下调至绿色区间。
三是进一步健全电煤市场长效机制。实践证明,签订中长期合同对稳定市场、引导预期、保障供应具有重要的作用。建议进一步加大合同签订比例,进一步将合同覆盖范围扩大到下水煤、省内直达煤、省外直达煤等,进一步规范合同条款约定,力争量价齐全、运力保障;尽快组织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本着促进上下游行业共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测定下水煤年度基准价;加大合同履行监督,建立履约信用体系,激励守约行为,惩治违约行为,维护好中长期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和严肃性,有效维护电煤市场良好环境。
四是继续加强相关行业、相关环节的统筹协调。加大煤电产运需三方的协调力度,及时有效协调出现的问题,确保重点时段、重点线路、重点地区的运力协调和煤炭供应,尤其针对东北等地区存煤明显偏低的重点电厂,优先安排请车、装车、装船和港口接卸,保障煤炭库存处于合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