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份底上调电价之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天宣布自2008年8月20日起,在年内第二次上调电价。华电国际、华电能源和涪陵电力今天率先公告了电价上调具体方案。
据华电能源的公告,上网电价调整情况为提高黑龙江省内火电企业上网电价1.5分/千瓦时;送华北和辽宁电量上网电价提高2分/千瓦时;送吉林电量上网电价提高1.5分/千瓦时;送蒙东电量上网电价提高1分/千瓦时。
华电国际公告,平均上网电价(含增值税)比调整前提高22.59元/千千瓦时,涨幅约5.78%。
涪陵电力公告,公司电网内的火力发电(含燃煤和热电联产)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调整后的脱硫燃煤机组标杠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793元,未安装脱硫设施的机组上网电价在此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