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环保联动执法攻坚秋冬季大气污染
日前,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委及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共同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实施范围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
北京市、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
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
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
电厂等多行业全面限产停产
方案提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在2017年采暖季11月15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区域要提前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2+26”城市完成72台机组、398万千瓦的燃煤机组淘汰,淘汰的燃煤机组要实现电力解列或烟道物理割断。
同时,化工、钢铁、建材、有色等多个行业将错峰生产。
“2+26”城市要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2017年9月底前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除了保障供暖等民生任务,水泥、砖瓦窑、陶瓷、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方案要求,各地应结合本地建材行业产业特征,提出更大范围错峰生产要求。
有色化工行业优化生产调控,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氧化铝企业限产30%;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
工业企业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了民生保障物资等,环渤海地区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
执法联动,落实政策
近日,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加强大气污染监管和环境执法联动,落实环保部日前出台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据介绍,三地环保部门将聚焦“散乱污”企业、煤烟型污染、重点工业企业、面源污染,开展不间断执法检查,强化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散乱污”企业,三地环保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综合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推动综合整治。
加强煤烟型污染执法方面,将加强对本辖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检查,发现使用燃煤的,一律依法严厉查处;对禁燃区外允许保留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列入淘汰范围和“清零”任务的燃煤锅炉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地环保执法部门以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有色、垃圾焚烧等高架源,石化、化工、汽车制造、机械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行业为重点,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在强化面源污染监管方面,将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对卫星遥感等发现的火点,及时组织扑灭并依法查处,并严厉查处施工扬尘、渣土运输泄漏遗撒、露天焚烧、露天烧烤、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等面源污染。
吉林四川加入攻坚战
秋冬季“蓝天保卫战”覆盖范围已达8省34市。
《四川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称《四川方案》)提出,今年10月至明年3月期间,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减轻污染程度,确保蓝天天数多于去年同期,持续雾霾天数少于去年同期。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四川近几年工业化、城镇化推进比较快,项目上得比较多,四川盆地又不利于大气污染扩散,大气污染治理同样面临比较大的压力。
记者查询公开信息发现,2016年11月16日,四川省就启动了当年冬季第一个区域黄色预警。今年9月28日,环保部召开部分省份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座谈会,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陕西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就介绍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准备情况。
《四川方案》要求,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为重点,实施10大攻坚任务。其中,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错峰生产,2017年11月到2018年2月期间错峰生产天数不少于50天。重污染天气期间,采取停产或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鼓励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同时,10月10日至25日,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还会同四川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在成都平原地区8市等重点区域启动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吉林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提出,2017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70微克每立方米以下,其中,2017年10-12月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90微克每立方米以下,较2013年同期下降7.2%以上。
吉林将开展固定污染源达标排放、燃煤小锅炉“清零”、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重污染天气应对等5个专项行动。其中错峰生产是两大主攻方向之一:建材行业在2017年11月到4月的半年内全面实施错峰生产,电力行业加大绿色调度力度,燃煤供热锅炉实施错峰启炉。
(河南)地方创新大气治污制度
在采暖期和重污染天气期间,如何来划定停限产范围,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方案。
大多数省市以行业来划定限产范围。而河南则摒弃这种“一刀切”的方式,实行绿色环保单位优先生产、高污染单位限制生产的差别化制度。
《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提出,实行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工业企业若通过更换清洁能源、实现超低排放、开展清洁生产等方式,污染物排放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可享受优先获得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列入电力直接交易环保免审名单,原则上不再列入各级污染天气管控清单、享受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倾斜等若干不同的激励政策。
而那些未达到该水平的企业则被限制生产。冬季采暖期,对重污染工业企业实行错峰生产管控。夏季高温天气,对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市政喷涂作业、汽油装卸作业等实行高温时段错时生产。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首席环境政策专家骆建华评价称,该制度把环保而非传统的金融、土地等作为调控手段,这一尝试将来可能形成一种机制。
尽管张家口、兰州等地的限产措施中也暗含高排放企业限产的思路,不过像河南这样专门出台政策来差别化管控大气污染物排放,还属全国首创。
李佐军认为,实行绿色环保调度制度有三方面的好处。
一是提供了很好的导向。在能耗、排污、清洁生产等方面做得好的企业有奖励,奖罚分明。
二是能够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效果。一个地方的污染物排放主要来自于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多的企业,限制这类企业直接达到了治污减排的效果。
三是能倒逼产业升级转型。对绿色环保企业的优惠政策(比如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可以促使那些高污染企业主动治污,从而倒逼产业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倒逼企业推进技术进步,寻求创新驱动。
据悉,未来河南或将绿色环保调度制度从工业企业逐步推广到其他行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