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网公司建立电力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防城港市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运行
面对电力纠纷案件,单一的诉讼方式较难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亟需非诉讼调解机制的介入。人民调解作为诉讼外解决矛盾的一种手段,可以问题为导向,高效率、少对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8月,广西电网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发文成立广西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并以防城港供电局“法企联建”平台为依托,推动自治区政府以防城港市为试点,探索建立电力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推动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落实落地。为此,防城港供电局联合防城港市司法局成立了防城港市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手段,通过社会公共治理和司法实践的共同创新,推动该公司系统人身触电、外力破坏、青赔、电费回收、客户资产接收等涉电纠纷案件的快速、有效解决,建立具有广西电网公司特色的法治工作新模式。
根据防城港市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防城港供电局将联合防城港市司法局对供电区域范围内的电力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典型纠纷案源,向防城港市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委会审查受理后,将通过指派或由当事人选择确定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通过调解,可以确保高效率、少对抗地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防城港供电局还将继续发挥“法企联建”的平台作用,加强与法院的对接,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争取法院对调解后的案件开辟司法确认的绿色通道,确保调解结果的执行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惠琴表示,成立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保护电力用户、减少诉讼负累,进一步建设和谐电力和发展人民调解事业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防城港市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管理,协调各方资源、齐抓共管,扎实开展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力争将这家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做成精品。
下一步,广西电网公司将继续推进、指导试点单位防城港供电局深入开展电力纠纷调解工作,全面整合电力、司法等社会资源,实现调解平台共治共享,为化解电力纠纷、构建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按照“建好、用好、宣传好”的要求,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开展专职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推动建立司法所法律服务人员轮值制度,着力在“调解纠纷、排查矛盾、宣传法律”上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