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工考试点:
根据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决定取消
国家能源局“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家能源局
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关于近期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资质函〔2017〕101号)要求,为做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取消后的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报名日期截至2017年9月29日,之后不再受理考试报名。许可考试日期截至2017年10月25日,许可考试通过且满足其他许可条件的,按程序核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颁发时间截至2017年10月31日。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前的,按规定可办理许可证续期注册,续期注册时间截至2017年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满按有关部门下发新的管理规定执行。
3.请各考试点进一步加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管理工作,认真核实过渡期考试报名情况,加强考试报名审查管理,严防发生虚假考试、代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严格考务管理,认真做好试题发放及保密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处理考生作弊等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
4.请各考试点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考试点基本情况、考试组织开展情况、历年来的报名考试人数、取证人数、续期注册人数等情况,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报送我局。请各考试点认真做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切实做好考试录音、摄像等电子资料归档保存工作,及时做好电工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维护等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为保证过渡期工作平稳有序,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审查、颁发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考试巡视、监考力度,严防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请各考试点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后续衔接工作,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核发取消之后的有关工作将另行通知,过渡期内要加强与我局的沟通联系,有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