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手续,打捆审批,服务前移到现场。眼下,辽宁省各地相关部门正创新方式方法,以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提高电网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办理效率。自今年4月和6月辽宁省政府《关于加快辽宁省电网建设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辽宁省电网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下发以来,辽宁省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这极大地助推了辽宁电网建设加速前行,将为“五点一线”建设等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大发展战略提供强大的电力支撑。
据介绍,进入“十一五”以来,国家电网公司加快了辽宁电网建设步伐,辽宁电网建设规模连年创历史新高,仅2008年,国网公司就批准投资规模125.7亿元,预计“十一五”期间,辽宁电网建设总投资规模将达到580亿元。辽宁省政府两个《通知》的出台,又为辽宁电网建设开辟出一条“绿色通道”,已开工的电网建设工程正在这条“绿色通道”上迅猛推进。
以往,辽宁省各地电网规划一直未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电网建设项目征地动迁补偿也无标准可依,这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电网建设速度。据此,两个《通知》要求,将电网规划纳入到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电网建设项目的核准和审批进程,并要求,妥善处理电网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加大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确保辽宁省“十一五”电网发展规划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这些要求包括,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地协调工作,对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电网建设项目,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各市政府负责协助电网建设单位实施征地工作,实施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动迁和协调,对征地补偿费严格执行所定标准,及时足额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为征地补偿标准提供政策依据,对征收土地补偿、税费标准,房屋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林木补偿及相关费用标准,果树补偿标准,占河费取费标准,跨越铁路、公路取费标准,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等,都制定出了详细的标准,为电网建设提供强大的政策保障。
此外,针对铁路部门和电力企业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交叉、占用情况较多的实际,该省电力有限公司还与沈阳铁路局签订了《关于铁路与电力建设相互支持配合的协议》,对交叉、占用的情况,双方都本着互谅互让、和谐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配合,简化程序,加快速度办理相关手续,为辽宁电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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