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全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下半年全省发电运行安排,有序调减煤电发电量。加强组织调度和安全校核,提高天然气发电和核电利用小时数,加快可再生能源装机并网进度,煤电机组全年发电量力争减少150亿千瓦时。
调整耗煤产业结构,对未按期完成淘汰减煤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该地区耗煤项目的环评和审批。
加快在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进度,加大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小火电机组整合替代力度,充分释放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潜力,尽可能提高机组全年平均热电比。鼓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推广燃机热电联产和冷热电三联供。
加大燃煤锅炉排查整理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合关停,加快推进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替代,鼓励提前淘汰或替代6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在建锅炉巡查整顿,除公用热电联产外一律停建。
新上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对未达到替代标准的项目,各审批部门不得出具备案、批准、核准、能评、环评等批复性文件,不得发放开工许可;对违规建设的项目,勒令停工;已建成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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