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能源局行政许可流程规范要求,促进许可行为规范、流程统一、便捷高效,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行政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流程规范》等四个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全力以赴,从“强化信息化建设、强化许可服务、强化审查质量”等三个环节入手,全力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
一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能源局行政许可标准化流程规范要求,对部分系统审查节点进行了规范性调整,保证与规范性文件的高度一致,同时在行政许可规范的流程时限上也做了相应调整,严格按照流程规范要求进行校验和预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磨合后,新的标准化系统将在同类使用我局信息系统的派出机构中进行部署实施。
二是强化许可服务。在各类许可全部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核的同时,完成了对我局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的标准化改造,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增设了供申请对象自制查询的计算机终端,张贴了服务项目、业务办理程序、服务指南等信息,增设了意见簿,并且对前台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接待规范、监督管理等也按标准化规范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
三是强化审查质量。修订完善了《华东能源监管局电力行政许可工作规范》,从加强政策和专业学习、深化处室网上联审、认真做好许可材料审查、筑牢廉政风险防范等方面对审查环节、审查流程、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各类许可反馈通知书的格式要求,按照许可标准化文件要求重新发布,许可对象在辖区范围内可享受更高效率、标准化的行政审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