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在川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第三方机构等5个类别机构代表和固定成员单位代表(四川省电力交易中心)组成。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第一届委员38名,其中发电企业类别委员11名、电网企业类别委员5名、电力用户类别委员11名、售电企业类别委员5名、第三方机构类别委员5名,省电力交易中心委员1名(不具有投票权)。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可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实行按类别投票表决议事机制,5个类别共计5票。对重大事项表决,市场主体类别同意票数需达到4票以上方可通过;对一般事项表决,市场主体类别同意票数需达到3票以上方可通过。
四川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在四川又迈出新的实质性步伐,对推进四川省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电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