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发电项目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专项监管是国家能源局2016年重点监管任务,对专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监管,也是2017年许可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2016年燃煤发电项目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报告》(以下简称“监管报告”)印发后,东北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积极督促问题企业落实整改要求,形成闭环。
一是主动作为。向全部6家无许可机组所在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尽快补充许可条件,及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截至目前,全部6家企业均已递交许可申请,其中1家企业已经通过审核并取得许可。
二是加强监管。根据《监管报告》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等文件精神,及时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351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北监能资质[2017]100号),通告各电网企业,对违规无许可运行的发电机组停止发电上网。
三是积极核实。主动与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核实,确认已停止5家未完成整改企业发电上网,并要求在企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之前,不予恢复发电上网。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违规无许可机组的并网监管,确保《监管报告》的整改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