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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开展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

日期:2017-07-28    来源:能源局

国际电力网

2017
07/28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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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企业 电力市场 超期服役机组 光伏企业

  今年以来,东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务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精神,深入贯彻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和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部署,扎实深入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许可证在规范电力企业运营行为方面的作用,促进优化发电结构,推动化解落实产能。
 
  一是摸清底数,打牢工作基础。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并网运行发电机组基本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对未许可机组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对超期服役机组情况进行认真筛查。
 
  二是深入宣贯国家能源局政策要求。印发《关于加强东北区域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向区域内电网企业、发电集团及地方发电企业传达国家能源局文件,就严格许可制度,加强超期服役机组监管,加强对电网企业执行监管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外网上发布公告,分类发布无证机组和超期服役机组明细内容,要求企业及时向我局提交注销、延续等变更申请,涉及到的企业逐个通知,保证落实政策无死角。
 
  三是加强协调沟通,解决难点问题。针对辽宁风电项目取证后环保竣工验收迟迟难以完成问题,我局形成专门报告上报辽宁省政府,主动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针对辽宁省内个别光伏企业反映已完全符合环保要求,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环保验收,无法在6月30日以前并网并获取相应补贴电价的问题,我局专门召开会议协同地方发改委、环保局和电网企业共同研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针对东北电网中朝界河水电机组因历史和产权原因无法取得许可证的问题,我们及时请示报告上级单位,形成统一意见,及时回复执行。
 
  四是积极做好服务,为符合条件企业及时发证。6月30日以前,为了保证提交申请的存量机组和新建机组及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逐个企业进行辅导,帮助企业解决资料不完备等方面的问题。克服企业集中申请,工作量大,人手有限的困难,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召开评审会议,保证企业按时取证。
 
  五是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执行到位不走样。为了加强对电力企业执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监督管理文件的监管,6月底我局向区域内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印发通知,进一步强调了无许可自备电厂机组所发电量不得上网交易等要求,并分头召开电网调度和交易部门参加的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解读和说明。
 
  据统计6月30日以后东北区域51家无证燃煤发电企业,40家自备电厂(装机容量3029.3MW)已停止上网交易,11家公用电厂(装机容量313MW)已停止发电上网。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提高了发电企业依法持证经营的意识,有效地化解了落后产能,促进了发电结构优化,推动形成能源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促进企业依法持证方面形成协同合作机制,为下一步落实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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