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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

日期:2017-07-27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际电力网

2017
07/27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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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输配电价改革 价格市场化 电力改革

  今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截至目前,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
 
  孟玮表示,关于输配电价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机制改革,合理降低电力价格,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改委高度重视电力价格改革工作,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要求,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为实现市场化交易创造有利条件。2014年12月,输配电价改革首先在深圳电网和蒙西电网“破冰”,2015年上半年,在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个省级电网开展了第一批试点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之后,输配电价改革由点及面、逐步扩大。2016年3月,在北京、天津、山西等12个省级电网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当年9月,又在全国剩余的14个省级电网推开,实现了全覆盖。
 
  截至目前,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可以说,这是2015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来,第一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电改任务。
 
  关于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也就是对政府管理价格及市场调节价格的比重进行测算,这是价格部门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客观反映我国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衡量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重要依据。1990—2008年,我国每年都组织各地按统一的测算方法和口径,测算价格市场化程度,并向社会公布结果。由于一些统计指标作了调整,2008年以后,未再继续开展测算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价格市场化改革步伐明显加快,一系列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作了修订,政府定价范围大幅缩小。为准确评估价格改革成效,客观反映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国家发改委在原测算方法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新的测算方法,并据此对近5年价格市场化程度进行了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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