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电网企业结算的燃煤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0.4207元/千瓦时。
销售电价也有所调整,自2017年7月1日起,降低全区一般性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0.72分/千瓦时。
此外,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工商业电价。从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通知全文如下:
日期:2017-07-21 来源:广西物价局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电力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电力网"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国际电力网”!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电力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内容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400-825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