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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看《2017年四川电力交易指导意见》

日期:2017-07-19    来源:售电星星

国际电力网

2017
07/1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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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售电公司 电力交易 四川

  昨日,四川首批售电公司终于公示啦,四川的小伙伴们,你们准备好了吗?据小编了解,本次有21家售电公司进行注册公示,其中20家公示中,1家已通过公示。
 
  接着让我们来看看四川的交易规则,6月26日,为推动四川电力市场平稳有序发展,规范电力市场交易秩序,根据《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的有关要求,四川能源监管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了《2017年四川电力交易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四川电力市场的交易品种、方式与限价;交易结算;风电、光伏丰水期参与市场与安全校核等。
 
  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解读下这《指导意见》,方便大家阅读与理解。本次四川的交易规则可谓是大胆创新,针对四川水电多、发布广、流域上下游水电厂相互影响、电网丰枯特性显著以及丰水期有大量水电弃水的电源特性,在规则中引入“弃水期”的概念,对水电厂的偏差电量按弃水期和非弃水期分别制订不同的考核标准。
 
  四川电力市场交易品种可谓是多样化,包括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富余电量增量交易、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采购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偏差电量调整交易、辅助服务交易和可再生能源跨省区现货交易等。各种交易规定根据不同月份的水量变化,而有所不同。同样的,交易结算的规则也是根据水量的变化而变化。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中,明确了非市场电力用户负荷预测准确性奖励,规定在丰水期期间,非市场电力用户的总用电量与计划电量正偏差在8%以内时,电网企业获得预测准确性奖励,这从另一侧面鼓励电力用户准确报量。
 
  纵观《指导意见》全文,发现四川的电力市场规定是非常契合当地的电力实际情况的,因地制宜之余还非常富有创新性,然而在今后的市场交易正式展开时的实际操作情况如何,我们继续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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