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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乌苏市四棵树河四级水电站工程
项目名称:新疆乌苏市四棵树河四级水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乌苏市
建设单位:乌苏市高清能源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项目概况:
新疆乌苏市四棵树河四级水电站位于七一大渠向阳闸以西约0.7km处,距离乌苏市约35km,为小(1)型规模的水电工程。水电站设计引水流量14.3m3/s,装机容量为13.5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4719.6万kw˙h。项目实际总投资8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2%。工程2013年11月开工建设,2014年8月主体工程竣工开始试运行。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生态环境。工程压力管道和尾水渠末端占用土地为一般农田0.81hm2,建设单位依法办理了用地审批手续、缴纳征占地补偿费用;临时施工迹地在工程结束后进行了清理平整,电站厂房、尾水渠等处弃渣尚未平整恢复。落实了砾石压盖、洒水、播撒草籽等水保措施,临时占用耕地已复垦,落实了环评提出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未对野生动植物造成破坏性影响。
2、水环境。电站区域地表水2个监测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生活污水出口水质各项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3、大气环境。运营期无工艺废气产生,管理区使用电采暖。
4、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发电泄水产生的噪声,电站周边无噪声敏感点,项目运行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5、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参与情况:
30位受调查公众中,均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30位受调查公众中,均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2、特吾勒水库灌区骨干工程一、二级水电站工程
项目名称:特吾勒水库灌区骨干工程一、二级水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乌苏市
建设单位:乌苏市高清能源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项目概况:
新疆乌苏市特吾勒水库一、二级水电站工程位于乌苏市塔布勒合特乡,距乌苏市西南56公里。采用两级开发的方式,总装机总容量为13.6MW,多年平均发电量4414万KW.h,工程等别为Ⅳ级,规模为小(1)型。项目实际总投资105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3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4%。
工程2014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主体工程竣工开始试运行。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生态环境。工程占地类型全部为荒漠草地,建设单位依法办理了用地审批手续,缴纳了有关征占地补偿费用;临时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及弃渣场的施工迹地在工程结束后进行了清理平整,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砾石压盖、洒水、栽植苗木及播撒草籽等水保措施。未对野生动植物造成破坏性影响。
6(一)水环境
(1)地表水
特吾勒水库灌区骨干工程一、二级水电站地表水2个监测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限值。
(2)生活污水
二级电站生活管理区生活污水质各项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二)大气环境
运营期无工艺废气产生,管理区使用电采暖。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发电泄水产生的噪声,电站周边无噪声敏感点,项目运行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参与情况:
30位受调查公众中,均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30位受调查公众中,均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