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许可后续监管力度,维护全省电力市场秩序,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向全省并网的未许可发电机组所属企业逐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国能资质〔2016〕351号文件印发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针对辖区内燃煤机组数量多、中小型自备机组占比大的特点,认真学习、宣贯文件精神,及时将文件转发有关发电企业和调度机构,并就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该办按照文件要求,联合省有关部门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对全省并网运行的未许可机组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研究提出了初步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向省政府和国家能源局作了专题汇报。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立足山东实际,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牢把许可关口,严格监管执法,力争分类妥善解决未许可并网机组问题,维护全省电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