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排陕西省的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项目将于2017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发电,实现贫困人口共享水能资源开发成果。
2016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3亿元在6个省市开展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项目建设,陕西位列其一。陕西省试点项目国家投资5670万元,共安排4个国家级贫困县(太白县、勉县、西乡县、镇坪县)建设4个总投资17503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1833万元)的扶贫水电站,总装机19740千瓦。
截至目前,各项建设工作加紧开展,中央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落实到位,已完成投资1430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4%,总体形象进度已超过80%,预计6月底前全面建成。
按照国家规定,扶贫水电站建成后,每年将按不低于中央投资6%的比例,向项目所在县政府缴纳扶贫受益,专项用于扶持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全省4个试点项目每年将拿出不低于340万元扶贫收益,用于贫困户脱贫解困或当地基础设施改善,可扶持36个贫困村和374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平均每年每户得到900余元的资金扶持,为“十三五”扶贫攻坚和贫困地区群众致富奔小康提供长期、稳定的经济支持。
记者了解到,新年伊始,4个试点项目业主已先后向当地县政府扶贫专户兑付了2017年扶贫收益资金。镇坪县沙湾扶贫水电站的修建,还解决了周边42户山区群众出行不便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