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增电力直接交易用户
市场准入流程(暂行)及填报说明
一、 准入流程
第一步:各地市供电公司配合当地发改委做好新增电力用户准入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用户提供《关于河南省2017年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17〕45号)文件(附件1),特别要对“省定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以内,用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省定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以外,用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且年用电量在1000万千瓦时以上工商业用户;电能替代用户”重点宣传。
第二步:电力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017年新增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申请表》(附件2,可登录电力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交易平台网址:https://pmos.ha.sgcc.com.cn),经当地发改委、环保局、统计局和供电公司统一确认签章后,连同《2017年新增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信息表》(附件4)3月10日前上报至当地供电公司营销部汇总(用户自行保存扫描件)。
第三步:各供电公司将《2017年新增电力直接交易用户汇总表》(附件3)汇总整理后提交当地发改委,各地发改委在汇总表确认签章后返回给供电公司,供电公司3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最终经地市发改委签章的《2017年新增电力直接交易用户汇总表》及用户申请表(附件2)、注册信息表(附件4)原件上报至省电力公司营销部。
第四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及时将全省汇总信息提交省发改委,经省环保厅、统计局、工信委等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公示已准入电力用户名单。
二、 填报要求及说明
(一) 要求
1.各地市发改委及供电公司需明确一名负责人,2月21日下午下班下前将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中国移动手机)上报至省发改委(yunxj5168@163.com)及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内网邮件)。
2.《2017年新增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申请表》(附件2)所有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准确,电力用户需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经发现资料信息造假,立即取消直接交易准入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3.此次电力用户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人员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新增电力直接交易用户市场准入工作顺利进行。
(二) 说明
1.《2017年新增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申请表》(附件2)中是否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由当地发改委签章确认;是否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由当地环保局签章确认;万元GDP能耗是否优于全省或全国行业平均水平由当地统计局签章确认;电力相关信息是否符合豫发改运行〔2017〕45号文件规定由当地供电公司签章确认。
2. 《2017年新增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申请表》(附件2)必须通过各部门审核签章后方可报当地供电公司汇总。
3.本次电力直接交易用户准入工作时间紧迫,流程中如有遗漏或欠缺之处请各单位及时反馈,待修订完善后,可按新的直接交易准入流程执行。
省发改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卫 磊 办公电话:0371-69691312 手机:13733835164
省电力公司营销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 玫 办公电话:0371-67905200 手机:13526669066
李桂林 办公电话:0371-67903353 手机:18638300618
省电力交易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隋 博 办公电话:0371-67903056 手机: 15137175191
程 鹏 办公电话:0371-67903034 手机: 13838090380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清单:
附件1: 《关于河南省2017年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17〕45号)文件
附件2:2017年新增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申请表
附件3:2017年新增电力直接交易用户汇总表
附件4: 2017年新增电力直接交易用户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信息表